明窗白尘的世界

2009年09月20日

夏威夷之大岛记事(3)柯哈拉(Kohala)的海滩

Filed under: 车书万里 — windowdust @ 10:33 上午

        柯哈拉(Kohala)沿岸,是以海滩出名的,其中就有在形形色色美国十大最佳海滩排行中往往都榜上有名的哈普纳海滩(Hapuna Beach)。
        清晨太阳初起,便从19号公路转进了通往哈普纳海滩的岔路。时间尚早,海滩停车场还未开放(开放时间是早7点),于是沿着门前的小路崎岖南下,去拜访Puako。
       Puako是个海边小镇,仍保留着民居的静谧氛围——身处柯哈拉沿岸众多高档旅馆与度假村游客所带来的热闹之间,这是颇为难得的。镇外有一座船坡(Boat Ramp),直通海湾。虽时间尚早,却已有人们在忙碌——他们将小艇沿船坡缓缓倒入水中,准备出海。阳光撒在远处的海面上,为周遭景物都涂抹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进入镇内,街道依然空寂,偶尔才可见到晨起健身的人。几只火鸡悠然自得地在街当中踱步,待车开近,才不慌不忙地走开。两边的庭院,都遍植葱茏绿树,相隔不远便有可达海边的小径。住宅紧邻的海岸,多以熔岩形成的黑礁石为主,水甚清冽。高天冷月之下,不乏早起的垂钓者。

        镇外不远处,便有一块平整的沙滩——Waialea海滩 (又名69 Beach)。虽远不及哈普纳海滩出名,这里却是本地居民最钟爱的海滩——毕竟也少了许多喧嚣。周末许多人会举家来到这里,在海滩玩上整整一天。


  

        回到哈普纳,游人依旧不多。朝阳从东边斜斜地照着,将婆娑树影投射过来。沙滩不陡,海浪也很柔和,只是被浩瀚的太平洋推动着,舒缓地拍击在海滩上,留下一道道沙线。


                                   海滩


                                   两个人的海滩


                                脚印一串串


                                沙线

        哈普纳海滩其实并不太大。白色的沙滩长约半英里,南北两端都是黑色的熔岩礁石。每年冬季(从十月到四月),这里风高浪急,暗流汹涌,一般只适合冲浪运动。同时,剧烈的海浪也对沙滩产生一些破坏,因此并不是其他水上运动的好时节。而眼下正值八月,海浪平缓,沙滩也约是最宽的时候(可达200英尺),正是弄潮佳时——除了一般的游泳、潜游(snorkeling)、趴板冲浪(boogie boarding)之外,许多人会爬到沙滩两端的黑礁石上,从那里跃入水中——这种名为lelekawa(悬崖跳水/Cliff Diving)的运动在夏威夷由来已久,其规则与跳水颇为相似,也是溅起水花越小越好,不过要求脚先入水而已。

  

        尽管不大,多样性与丰富性却是哈普纳海滩最吸引人之处。在哈普纳,碧海银沙之外,亦有礁石、绿树、草地、小径沿着海滩蜿蜒,与沙滩相映成趣,共成一绝美画卷,这是一些寻常只以沙滩出名的景点所难拥有的。绿树之间,则点缀着野餐桌(picnic table)、人字亭(A-frame Cabin)、洗手间、清水淋浴(fresh water shower)、快餐台(snack bar)和救生站(lifeguard station)等建筑——功能完善的设施也是许多人钟爱哈普纳的一个重要原因。


                                                           绿树、草地


                                                                             中午热闹的海滩

         相对白沙滩而言,黑沙滩(Black Sand Beach)更是大岛特色所在——黑沙滩是由炽热火山熔岩遇冷形成的碎屑形成的,这是夏威夷独有的。大岛之上,最有名的黑沙滩当属岛东的Punalu’u。不过在柯哈拉(Kohala)沿岸,也有一处黑沙滩——这就是位于Mauna Lani度假村内的49 Black Sand Beach。

        Mauna Lani度假村内高档住宅区各自画地为牢,49 Black Sand Beach也被圈在了铁门之内。不过既然是公共区域,门卫也没多留难,问明去处便开了门,还指点了停车场的位置。海滩小小的,只有几十米长,两端亦是熔岩形成的黑礁石。沙滩稍上,便是青青的草地和挺拔的椰树。

        也许是映照的关系,这里的海水与白沙滩处发亮的银蓝不同,呈现出一种深深的蔚蓝色,只有海浪依然翻出一片雪白。

        海滩上的沙细细的,确是黑色。不过稍向海中,便开始粗糙起来,逐渐转变为黑色的小砾石——这也是大浪淘沙的明证。白色珊瑚贝壳残片点缀于砾石间,从水面下反射出星星点点的光芒。

        海滩是休闲的好地方。下午的阳光并不毒辣,日光浴该是最放松最放松的活动了。尽头的礁石上,可见攀爬准备进行lelekawa(悬崖跳水)的孩子。

        黑色沙滩上,当然少不了夏威夷特色的以白色石块拼出的图案与文字——前临碧海,后依绿树,这当是浪漫与表达爱意的最佳场所了。

2009年09月3日

夏威夷之大岛记事(2)威可洛亚海滩的度假村(Hilton Waikoloa Village)

Filed under: 车书万里 — windowdust @ 9:36 下午

        沿19号公路北行不远,就会到达大岛西北部的柯哈拉(Kohala)。沿着海岸,这里建立了许多度假村(Resort)。预订的旅馆便在威可洛亚(Waikoloa)海滩的希尔顿(Hilton Waikoloa Village)。
        Hilton Waikoloa Village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旅馆概念,而是被设计成一座宛如迪士尼乐园的高级度假中心。其开发者Christopher Hemmeter (1939年 – 2003年)以在夏威夷设计度假村的极度奢华风格知名("is best known for the extreme – some would say outrageous – lavishness of the Hawaii hotels he built in the 1980’s.")。景点的开发始于1986年,历时两年,经过数千工人的努力,于1988年完工。最初旅馆本属于Hyatt集团,产权几经变换于2002年最后转到了希尔顿旗下,成为了今日的Hilton Waikoloa Village。
        旅馆座落在绵延9英里的海岸上,占地62英亩,由三幢客房大厦以及大堂、会展中心(Convention Center)、餐厅、小教堂(虽仅能容纳二十人,但据说每周都有来自世界各国的人在此举行婚礼)、高尔夫球场、网球场、健身与美容中心、泳池、礁湖等辅助建筑和设施组成。


                                                         门前


                                                         大堂


                                               临水的早餐大厅(Water Edge Ball Room)

        粼粼碧波和如茵绿草之间,点缀着来自世界各地风格不同的雕塑和建筑,美景映照之下相应成趣。

        三幢客房大厦根据其特点分别被起了礁之塔(Lagoon Tower)、殿之塔(Palace Tower)、海之塔(Ocean Tower)的名字。其中礁之塔(Lagoon Tower)有270间客房,殿之塔(Palace Tower)有370间客房,海之塔(Ocean Tower)有600间客房,共计1240间。


                                 大堂水榭


                              夕阳下的礁之塔(Lagoon Tower)


                                远眺殿之塔(Palace Tower)


                                远眺 海之塔(Ocean Tower)                  

        各建筑间以长廊步道相连。廊内装饰着各式波里尼西亚或亚洲风格的古董,中国的道教三清挂像、仕女石雕与东南亚的坐像、神象乃至波里尼西亚的画像纷杂陈列,也算对得起“博物馆长廊”这个名字。

        三座客房大厦相距不近,步道通常只能在有兴致时偶一为之,更为有效的交通则是Tram(单轨电车)。Tram在各主要建筑间定时行驶,车内设有空调,热带骄阳之下,该是景点内游览最舒适的方式了。

        比Tram更有情趣的则是小船。与Tram车道平行,有一条运河,水道蜿蜒,将各大建筑连接起来。河内有双向行驶的小船,定时往来。与Tram相比,小船的停靠站点更为密集——除主要建筑外,许多景点处也都设有码头,因此也更为方便。其水取自天然海水,自不乏游鱼(一次偶然间竟瞥见一条长约半米的大鱼),据说夏威夷的州鱼Humuhumunukunukuapuaa也在其中。河道中间,零星分布着几座小岛,岛上放养着珍禽。水色天光与广厦碧树交相辉映,自有一番华园气概。

        礁湖是希尔顿的一个主要景点,占地4英亩,与大堂与早餐大厅相接。这里也是水上运动的中心,提供划船、游泳、潜水等多种活动。与大堂相对狭长岛上的沙滩,是日光浴的好去处。

        紧邻礁湖,是Dolphin Learning Center,可以观看海豚的训练和表演。

        房间位于海之塔。窗外即是蔚蓝的海湾,遥遥相对可见远处的礁湖,近处则是椰树环绕的泳池。海之塔是一幢三环相连形状的建筑,左右两个环形内部分别是泳池和野生动物池塘,中间环形内则是一大片与运河相连的水面。这里也是小船的终点站,与水相接的一楼也就相应地被设计成船坞。水中的小岛上,一座白色的弥勒佛像悠然自得地坐于繁花绿树之间,憨态可掬。


                                              窗外


                                            蔚蓝海湾


                                          野生动物池塘


                                        海之塔一楼的船坞


                                            水中小岛


                                            金色游鱼        

        清晨,曙光微露,门外即传来唧唧喳喳的鸟鸣声。来到户外,只见渐亮的天光从东边投射下来,周遭的一切景物都沐浴在熹微的晨光里。清风徐来,水面微漪,却更带来一丝宁静——依我看来,相对于白天丰富多彩的活动来说,早晨也许是个更适合在景点中漫游的好时候。这时候人声尚寂,空气中也带着些许宜人的微凉。只是这段时间并不长,一待太阳升起来,炽热的阳光洒遍整个景点,便只适合水上活动以解炎热了。

        黄昏是另一个赏景的好时候。威可洛亚(Waikoloa)海滩位于大岛西侧,看不到海上日出,但日落却是错不过的——这也是希尔顿的著名景色之一。每到黄昏,海滩上满是欣赏日落的游人。


                                          日落1


                                          日落2

        日落时分另一令人百看不厌的演出,是点火活动——景点内设置着很多火把,这也是夜晚的路灯。一待日落,便会有土著打扮的人高举火把,赤脚跑遍景点,点燃每一处火把(这是夜晚的路灯)。这也是夏威夷的传统习俗之一。

        大岛的天黑得很快。太阳沉入海面不久,天就完全黑了下来。坐在海边的躺椅上,可以看到天上的星星清晰异常(说来大岛是个观星的好地方,冒纳凯亚Mauna Kea位列世界三大天文观测圣地之一,是观星爱好者的必到之地。这一方面是因为其绝佳的纬度和海拔高度,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大岛开发尚少而不受城市灯光干扰的缘故——海边自也如此)。靠在躺椅上,看着头顶闪烁的群星,感受着徐徐微风,听着阵阵海浪,真让人欲就此沉沉睡去,忘归客房了。

2009年09月2日

夏威夷之大岛记事(1)蛮荒之地?

Filed under: 车书万里 — windowdust @ 7:41 上午
 

    一直好奇,最初将Hawaii翻译成夏威夷的那位前辈是否潜意识中受中华传统文化中“以夏变夷”的影响才选择了这样一个名字。不过对美国人来说,这个世界著名的度假胜地,在1959年8月21日才加入的第50个州,实在是个颇具东方特色与情调的地方——在美国的五十个洲中,夏威夷拥有最大的亚裔人口比例,同时也是混血比例最高的州。美国的第一位非白人总统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 Jr)出自夏威夷,也许不仅仅是一个巧合。
    夏威夷由一百多个小岛和八个较大的岛组成。八岛之中,最大的也叫夏威夷(Hawaii),面积比其它岛面积的总和还要大2倍。根据岛上的特点,这个最大岛有时候也被叫作“兰花岛”(Orchid Isle) 或 “火山岛”(Volcano Isle),不过多数人还是直接称其为夏威夷大岛(The Big Island of Hawaii),简称大岛。

    飞机降落的是大岛西侧的Kona机场。与美国本土上的大多数机场相比,机场设施简朴之至——只有一层通透式结构,穿堂而过的风算是天然的空调。这倒无可厚非,许多旅游景点(如Key West)机场亦是如此。不过从机场开出来沿19号公路北上时,沿途的景象通常还是会让初来者吃上一惊——道路两边是一望无际的由深黑色火山熔岩遗迹构成的旷野,一蓬蓬黄色的野草是最常见的风光,偶尔才可见星星点点的绿树点缀。尽管左侧不远处就横亘着深蓝色的大海,可在此场景中只能给人以浩瀚博大的意味,却无半点传说中夏威夷阳光海滩的热带风情——认真说起来,用“蛮荒之地”来形容这里也许更恰当一些。在Andrew Doughty和Harriett Friedman所著《Hawaii: The Big Island Revealed》提及“I came all this way for this?”,怕是多数抵达Kona机场的游客最本能直接的反应了。



    其实,这正是大岛魅力的一种体现。在对游客开放的夏威夷诸岛中,瓦胡岛(O’ahu)开发得最早,也最为完善,是夏威夷首府檀香山(Honolulu)和珍珠港(Pearl Harbor)所在地,夏威夷百分之八十的居民居住于此,高级酒店餐厅星罗棋布,现代化是其特色;茂宜岛(Maui)以宁静秀丽的山谷著称,又称山谷之岛(The Valley Isle),拥有有“天堂之路”美称的哈娜(Hana)风景路、旅游圣地“太阳之屋”(Haleakala)以及在十六世纪捕鲸时期形成的Lahaina港;可爱岛(Kauai)则是群岛中最早被发现及登陆的地方,以其Na Pali海岸线及Hanakapiani Valley的景色,而享有花园之岛(Garden Isle)的盛誉。与这些商业气息渐趋浓厚的岛屿相比,大岛体现出独特的原生态与多样性——在岛的中部,是由5座火山柯哈拉(Kohala),冒纳凯亚(Mauna Kea),霍阿拉拉(Hualalai),冒纳罗亚(Mauna Loa),和基辽亚(Kilauea)融合交叠而形成的雄伟山脉。如果从山脚到山顶来衡量山脉的高度而非从海拔算起,则世界最高大的两座山脉都在大岛——其中冒纳凯亚(Mauna Kea)海拔13,796英尺(4,205米),从底到顶共33,476英尺(10,203米),被认为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冒纳罗亚(Mauna Loa)海拔13,679英尺(4,169米),山顶常年白雪覆盖。除这两座山外,基辽亚(Kilauea)是世界上最活跃的活火山,从1983年1月3日起一直在断断续续的喷出岩浆,并在过去的十年中为大岛又在东南方增加了70英亩的面积。以中部山脉为界,岛的东侧潮湿多雨,希洛(Hilo)是世界上降雨量最大的城市之一;而西侧则极其干燥,多阳光明媚的度假胜地。在世界的13种气候带中,大岛包含了其中的11个。据说住在大岛的孩子新年时会开卡车上雪山拉上一车新鲜积雪,再下到炎热的海滩上在椰子树下冒着烈日堆雪人打雪仗——大岛温度、高度和气候变化多端的特点由此可见一斑。

    静下心来, 即使19号公路也不失为一道独特的风景。除去旷野尽头冒纳凯亚(Mauna Kea)和冒纳罗亚(Mauna Loa)两座高山上的缭绕云烟外,近处的黑色熔岩遗迹上,沿着路边不时可见用白色石头拼出的各种文字和图案。其内容有亲情、爱情、祝福等等,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这些标志黑白辉映,异常分明,在苍茫广袤的原野中彰显着人类情感与意志的存在,隐隐然与草原上蒙古族的敖包和青藏高原上玛尼堆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2009年01月19日

沪上点滴(3)豫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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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点滴(2)灵异龙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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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点滴(1)美食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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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5日

旅美散记之(5)邻家傻二当总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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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散记之(5)邻家傻二当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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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注定就是要名垂史册的——比如……比如……比如美国第43任总统乔治·沃克·布什(George Walker Bush),俗称小布什。

  不可否认,作为美国总统,小布什在给新闻界提供笑料方面绝对是前无古人,恐怕也是要后无来者的。这位耶鲁大学的毕业生,哈佛商学院的MBA,在英语的使用方面有着不屈不挠的叛逆精神和打破常规的革命态度。其发言每每出人意料之外,深谙 “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要诀。为表彰其执着与成就,英国《每日电讯报》(The Daily Telegraph)在小布什卸任前的2009年1月12日在《George W Bush was not alone in the premier league of bungling》中称其为“毫不做作的喜剧演员”(an unintentional Paul Merton),“语言上的达达主义艺术家”(a linguistic dada-ist)[注:达达主义为二十世纪初期西方流行的虚无主义文艺流派,特征为完全抛弃传统,反对任何现行艺术标准,靠幻觉、抽象等方法进行创作]。这其实是半点也不夸张的——小布什的笑料几乎各个都是浑若天成,妙到毫颠,绝无斧凿之迹,而又匪夷所思,让人在目瞪口呆之余不禁生出今夕何夕的慨叹来。对于在他八年任期内先逢“9·11”恐怖袭击,再遇伊拉克战争泥足深陷,最后又逢史上少有经济衰退的美国来说,这样的一言一行,无疑有如冬日里的阳光,给处于黯淡岁月中的美国(乃至全世界)人民带来了无穷的欢乐。

  2000年1月11日布什在南卡罗莱那州Florence论及教育,强调方法的重要性:“Rarely is the question asked: Is our children learning?”(“很少有人问:我们的孩子在学习吗?”)——复数children与is的搭配,不啻英语语法上的一次革命。

  2000年5月5日,布什说到预算又有名言:“这的确是一笔预算,因为里面有很多数字。”(“It’s clearly a budget. It’s got a lot of numbers in it.”,)

  2000年10月18日,威斯康星州LaCrosse,谈到家庭——“家庭是我们国家找到希望,是翅膀插上梦想的地方。”(“Families is where our nation finds hope, where wings take dream.”)。

  2000年11月6日,阿肯色州Bentonville。“他们错误低估了我。” (“They misunderestimated me .”)——将“misunderstood”(误解)和“underestimated”(低估)组合起来,创造大众前所未闻也难明其义的新词,是需要非凡勇气的。

  2001年2月21日布什在田纳西州Townsend又说到教育这个话题——“You teach a child to read, and he or her will be able to pass a literacy test.”(“你教孩子读书认字,他/她就能通过读写考试。”)——用her而非she来做主语,亦是让人啧啧称奇的创举。

  2001年8月13日,布什在德克萨斯州Crawford讲到中东问题,态度鲜明:“我的政府呼吁中东地区的领导人,尽一切所能,动员所有各方,制止暴力,永无和平。”(“My administration has been calling upon all the leaders in the – in the Middle East to do everything they can to stop the violence, to tell the different parties involved that peace will never happen.”)

  2001年10月3日,在“9·11”事件余波开始平息和日常秩序逐渐恢复后,布什在华盛顿特区发表了安抚人心的讲话:“我宣布,从本周四开始,里根机场的服务台和飞机将重新起飞。”(“I am here to make an announcement that this Thursday, ticket counters and airplanes will fly out of Ronald Reagan Airport.”)

  2002年2月18日,布什对日本访问期间发表的讲话:

  关于美日关系——“选择日本亚洲作为我亚洲之行的第一站,是有着重要原因的。一个半世纪以来,美国和日本之间拥有现代历史上最伟大、最持久的同盟关系,这是亚太和平的基石。”(“My trip to Asia begins here in Japan for an important reason. It begins here because for a century and a half now, America and Japan have formed one of the great and enduring alliances of modern times. From that alliance has come an era of peace in the Pacific.”)——显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日美战争、珍珠港、中途岛乃至后来的广岛、长崎都不在布什的视野之内。

  关于经济话题——“小泉首相要我非常清楚地向你们表明几点:银行坏账,贬值和政府调控制度改革,三者同样重要。”(“He [指小泉首相] said I want to make it very clear to you exactly what I intend to do and he talked about non-performing loans, the devaluation issue and regulatory reform and he placed equal emphasis on all three.”)事后,才知道小泉想说的是银行坏账,通胀和政府调控制度改革,但布什的这番话在当天已触发了日元大贬值。

  2002年3月13日,又是中东问题:“我认为中东的不稳定直接造成了这个地区的不稳定。”(“I understand that the unrest in the Middle East creates unrest throughout the region.”)

  2002年4月9日,康涅狄格州Bridgeport——“在我的咨文国情,不对,国情咨文,不对,在我对全国讲话中,也不对,不管叫什么,总之是对全国的讲话中,我要求每一个美国人拿出生命中的四千年,不对,是四千个小时为国服务。这就是我的要求,四千小时。”(“And so, in my State of the—my State of the Union—or state—my speech to the nation, whatever you want to call it, speech to the nation—I asked Americans to give 4,000 years—4,000 hours over the next—the rest of your life—of service to America. That’s what I asked—4,000 hours.”)

  2002年9月17日,田纳西州Nashville。“田纳西有句老话——我知道是得克萨斯的,可能是田纳西吧,说:耍我一次,可耻的是……是你,耍我——你不会再被耍的。”(“There’s an old saying in Tennessee – I know it’s in Texas, probably in Tennessee – that says, fool me once, shame on – shame on you. Fool me – you can’t get fooled again.”)。显然,小布什在试图引用谚语“你骗我一次是你的耻辱,你骗我兩次是我的耻辱”(“Fool me once, Shame on you; Fool me twice, Shame on me.”,或译“骗我一次,算你狠。 骗我两次,是我蠢”,有吃一堑长一智之意)时,有点搞不清楚到底是谁的耻辱了。

  2003年4月13日,华盛顿特区——“你们自由了。自由是多么的美好。但是你们也知道,要恢复混乱,不对,要从混乱中恢复秩序是需要时间的。我们会成功的。”(“You’re free. And freedom is beautiful. And, you know, it’ll take time to restore chaos and order – order out of chaos. But we will.”)

  2004年2月,在以私人名义写给英国警署专员约翰・蒂文斯的亲笔感谢信中,布什将专员(Commissioner)一词时写漏了一个字母,以至于被许多英国人嘲笑为“白字总统”。

  2004年5月27日,田纳西州Nashville,在介绍参议员Bill Frist时提到了乡土纽带——“我想和你们大家说的是,他娶了个德克萨斯姑娘。Karyn(参议员夫人)是我们的朋友。她是一个德克萨斯西部的姑娘,和我一样。”(“He married a Texas girl, I want you to know. Karyn is with us. A West Texas girl, just like me.”)

  2004年8月5日,华盛顿特区的反恐演讲——“我们的敌人一向足智多谋,而且富有创新精神,我们亦然;他们从没停止想新方法来害我们的国家和人民,我们也一样。”(“Our enemies are innovative and resourceful, and so are we. They never stop thinking about new ways to harm our country and our people, and neither do we.”)

  2005年11月28日,亚利桑那州Tucson,关于非法移民——“那些非法进入这个国家的人违反了法律。”(“Those who enter the country illegally violate the law.”)

  2007年5月7日,布什在欢迎来访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时,一不小心差点让女王的年龄增加了200岁——“您参加了美国独立200周年的纪念仪式,那是在17…,是1976年。”(“You helped our nation celebrate its bicentennial in 17 — 1976”)

  2007年9月20日,在华盛顿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布什在指责萨达姆·侯赛因独裁暴行时顺口将南非前总统曼德拉也划入了受害者中——“我听到有人问,曼德拉在哪儿?是的,曼德拉已经死了,因为萨达姆杀掉了所有的曼德拉。”(“I heard somebody say, ‘Where’s (Nelson) Mandela?’ Well, Mandela’s dead. Because Saddam killed all the Mandelas.”)。由于是现场直播,举世震惊。为澄清这个无中生有的“死讯”,曼德拉基金会发言人和南非官员21日不得不紧急向外界正式声明,89岁的曼德拉依然健在,布什所言与曼德拉的现状不符。一年多后的2009年2月10日,南非一家电视台ETV因为操作失误,在滚动新闻中误播出了为时3秒的“布什已死”标题——这个巧合就颇有几分离奇了。

  2008年7月15日,布什愤怒声讨阿富汗塔利班战士的残忍——“他们[指阿富汗塔利班的战士]没有不尊重人命。”(“And they have no disregard for human life.”)

  也许在资讯手段落后的过去,这些口误还可以很容易地被控制在一个小范围内。只是在今天这个可视传媒异常发达且娱乐至上的时代,些许瑕疵都会成为大众津津乐道的对象,就更不要说如此具有发掘潜能的笑料了。互联网更是为草根媒体提供了丰富的平台,于是与布什相关的口误视频便在Youtube网站上被立此存照(如“The best of George W Bush”,http://www.youtube.com/watch?v=uO46ii3W07U),并成了浏览热点之一。值得一提的是,曾经意指小布什执政路线的“Bushism”(布什主义),如今却成为了布什天马行空、连篇口误的演讲风格的代名词(如维基百科http://en.wikipedia.org/wiki/Bushism,时政电子杂志Slate:http://www.slate.com/id/76886/,乃至Youtube上的“Bushisms”:http://www.youtube.com/watch? v=EGRYPYuFZLk 与“Best Bushisms”:http://www.youtube.com/watch?v=fpZdv8YBdaE)。总统能做到如此,也称得上是震烁古今了。

  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收集整理仅仅是牛刀小试,恶搞才是其大显身手之地。Youtube上的 “George Bush at the Indian Treaty Room”(http://www.youtube.com/watch?v=iEuXc5gGtBg)即是这方面的杰作。这段源于小布什2006年12月20日在旧行政大楼Indian Treaty Room年底新闻发布会的视频(原版可见于http://www.c-span.org/rss/video.asp?MediaID=29103),把原始版本中布什正常讲话的部分统统删去,只将其张口结舌的片断连接起来。结果在视频中,小布什从头到尾几乎就没有说出来一句完整话,最后不得不气急败坏中断了演讲。尽管是编辑造假而成,在不知底细的人看来却是顺理成章、彰显小布什特色,很容易让人信以为真——这份剪辑手段,是颇见功力的。

  一些关于小布什的政治笑话也应运而生,就算是旧瓶新酒,在刻画布什诸人特点方面却也生动形象,丝丝入扣:

  布什在英国访问的时候,女王请他去喝茶。布什向女王请教做领袖的技巧。她说做领袖的技巧就是身边要有聪明的人。布什问女王怎么才知道一个人是否聪明。
  “我会问他们一些问题,”女王说,“你看看我怎么做。”
  她打电话给布莱尔,说:“首相阁下,请回答以下问题:你妈妈有一个孩子,你爸爸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不是你的兄弟也不是你的姐妹,那这个孩子是谁?”
  托尼·布莱尔回答说:“是我,殿下。”
  “答对了,谢谢,再见。”她挂断电话,说:“你明白了吗,布什先生?”
  “是的,殿下。非常感谢。”
  回到白宫后,布什决定先考考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主席。他把杰西·赫尔姆斯叫到白宫,说:“赫尔姆斯参议员,我希望你回答一个问题。”
  “当然可以,总统先生。”
  “嗯,你妈妈有一个孩子,你爸爸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不是你的兄弟也不是你的姐妹,那这个孩子是谁?”
  赫尔姆斯吞吞吐吐答不上来,最后说:“我考虑考虑再答复您行吗?”布什同意了。赫尔姆斯立刻召集其他的资深参议员来开会,过了几个小时也没人能回答上来。最后,赫尔姆斯没办法,只好打电话把鲍威尔叫到国务院。
  “科林·鲍威尔,请你回答这个问题:你妈妈有一个孩子,你爸爸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不是你的兄弟也不是你的姐妹,那这个孩子是谁?” 鲍威尔马上答道:“当然是我了,笨蛋。”
  赫尔姆斯如释重负,飞快跑回白宫,大喊道:“我知道答案了,总统先生。那孩子是鲍威尔。”布什立刻勃然大怒,“错了,你这笨蛋。是托尼·布莱尔。”

  不过,从构思上讲,巧夺天工的还要数下面的这个:

SCENE: The Oval Office. George Bush and Condolezza Rice.
(场景) 椭圆形办公室, 乔治布什 和国家安全顾问康多里扎赖斯 。
George: Condi! Nice to see you. What’s happening?
布什: 康迪(赖斯)! 很高兴见到你,发生什么事情了?
Condi: Sir, I have the report about the new leader of China.
赖斯:长官,我来向你汇报中国的新领导人 。
George: Great. Let’s hear it.
布什: 好极了,我们一起来听听!
Condi: Hu is the new leader of China.
赖斯:胡(谁)是中国的新领导人 。
George: That’s what I want to know.
布什:这就是我要知道的 。
Condi: That’s what I’m telling you.
赖斯: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 。
George: That’s what I’m asking you. Who is the new leader of China?
布什:这就是我要问你的,谁(胡)是中国的新领导人?
Condi: Yes.
赖斯:是的 。
George: I mean the fellow’s name.
布什:我是说那个人的名字 。
Condi: Hu.
赖斯:胡(谁) 。
George: The guy in China.
布什: 那个在中国的人 。
Condi: Hu.
赖斯:胡(谁) 。
George: The new leader of China.
布什:中国的新领导人!
Condi: Hu.
赖斯:胡(谁) 。
George: The Chinese!
布什:那个中国人!
Condi: Hu is leading China.
赖斯:胡(谁)领导中国 。
George: Now whaddya’ asking me for?
布什:啊?现在是你问我了?
Condi: I’m telling you Hu is leading China.
赖斯: 我在告诉你, 胡(谁)在领导中国 。
George: Well, I’m asking you. Who is leading China?
布什:我在问你,谁(胡)在领导中国?
Condi: That’s the man’s name.
赖斯:就是那人的名字 。
George: That’s whose name?
布什:就是谁(胡)的名字?
Condi: Yes.
赖斯:是的 。
George: Will you or will you not tell me the name of the new leader of China?
布什:你到底愿不愿意告诉我谁(胡)是中国的领导人?
Condi: Yes sir.
赖斯:是的,长官(亚瑟尔) 。
George: Yassir? You mean Arafat is in China? I thought he was in the Middle East.
布什:亚瑟尔?你是说阿拉法特在中国?我以为他在中东呢 。
Condi: That’s correct.
赖斯:没错。
George: Then who is in China?
布什:那么谁(胡)在中国?
Condi: Yes, sir.
赖斯:是的,长官(亚瑟尔) 。
George: Yassir is in China?
布什:亚瑟尔在中国??
Condi: No, sir.
赖斯:不,长官 。
George: Then who is?
布什:那么谁(胡)在?
Condi: Yes, sir.
赖斯:是的,长官(亚瑟尔)。
George: Yassir?
布什:亚瑟尔?
Condi: No, sir.
赖斯:不,长官。
George: Look, Condi. I need to know the name of the new leader of China. Get me the Secretary General of the U.N. on the phone. I bet he knows.
布什:听着,赖斯。我要知道中国新领导人的名字,给我接联合国秘书长。我觉得他会知道。
Condi: Kofi?
赖斯:科费(咖啡)?
George: No, thanks.
布什:不,谢谢 。
Condi: You want Kofi?
赖斯:你要科费(咖啡)?
George: No.
布什:不!!
Condi: You don’t want Kofi?
赖斯:那么你不要科费(咖啡) ?
George: No. But now that you mention it, I could use a glass of milk. And then get me the U.N.
布什:不,但是既然你提到它,我要杯牛奶就可以了,然后给我接联合国。
Condi: Yes, sir.
赖斯:是的,长官(亚瑟尔)。
George: Not Yassir! The guy at the U.N.
布什:不是亚瑟尔!是联合国的头!
Condi: Kofi?
赖斯:科费(咖啡)?
George: No, milk! Will you please make the call?
布什:不,牛奶!你给我接通电话好不?
Condi: Call who?
赖斯:给谁打?
George: Who is the guy at the U.N?
布什:谁(胡)是联合国的头?
Condi: Hu is the guy in China.
赖斯:胡(谁)是中国的头 。
George: Will you stay out of China?!
布什:你能不能不提中国了?!
Condi: Yes, sir.
赖斯:是的,长官(亚瑟尔)。
George: And stay out of the Middle East! Just get me the guy at the U.N!
布什:也别提中东了!给我接通联合国的头就好了!
Condi: Kofi?
赖斯:科费(咖啡)?
George: All right! Light with sugar. Now get on the phone.
布什:好啦好啦!那就少加点糖吧!给我接电话。
(Condi picks up the phone.)
(赖斯拿起电话)
Condi: Rice here.
赖斯:这是赖斯(这有米饭)。
George: Rice? Good idea. And a couple of egg rolls, too.
布什:米饭?好主意,再来点鸡蛋吧!

  面对这样难得的素材,职业娱乐圈自然不会让业余爱好者的DIY专美于前。几乎从一开始,布什就是脱口秀节目的调侃对象——从早期的逃避兵役、酗酒习惯,到2000年颇有争议的总统大选,再到言语行为笨拙、政策失当乃至智商和文化水平,形形色色的布什笑话是各大电视台脱口秀节目的热门话题。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每晚的深夜秀(The Tonight Show with Jay Leno)节目中,布什就是主持人Jay Leno重点奚落的对象:

  “白宫说布什总统在读哈利波特的最后一页。很显然,他是从后向前读的。”(The White House announced President Bush is on the last page of the Harry Potter book. So, apparently, he’s reading it backwards.)

  “人们总在对布什总统在八国首脑会谈中使用四字词(意即说脏话)议论纷纷。其实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他要是会用四个音节的词,那才让人感到惊奇呢。”(People are still talking about President Bush’s use of a four-letter word at the G-8 Summit. It’s not a big deal, President Bush using a four-letter word. Now if President Bush used a four-syllable word, that would be unbelievable.)

  “本周日,布什总统将会出席NASCAR (全国赛车联合会)的首站比赛Daytona 500(戴托纳500)。布什总统是个赛车迷。他说,如果不是NASCAR,人类就不会登上月球。。。。。。。最后有人提醒说:‘总统先生,那是NASA(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This Sunday, President Bush will be at the Daytona 500 for the start of NASCAR season. President Bush is a big fan of NASCAR. Bush says if it weren’t for NASCAR, man never would have stepped foot on the moon. Finally, somebody said, "Uh, sir … that’s NASA.")

  “一个退役的阿拉巴马国民警卫队司令官说他记得七十年代布什确曾服过役。他说他记得布什经常在他的办公室里看书。可白宫发布的文件说明那个人不是布什。其实这事儿很简单——那个人看书这个事实就说明他不可能是布什总统。”(A retired Alabama National Guard commander says he remembers President Bush showing up there for duty back in the seventies. He says Bush used to come into his office and read. However, payment records released by the White House suggest that was not President Bush. Hey, the fact the guy was reading I think suggests it wasn’t president bush.)

  “西班牙的新任首相说伊拉克战争是个错误,并计划尽快从伊撤军。布什总统对此反应强烈,他威胁要关闭西美边界。”(The new Prime Minister of Spain has called the war in Iraq a disaster, and plans to bring his troops home as soon as possible.  In fact, President Bush is so upset at Spain that he is now threatening to close down the border between Spain and the U.S.)

  其他著名主持人如Conan O’Brien,Jon Stewart,Bill Maher等也不甘人后,纷纷以挖苦布什作为保证收视率的灵丹妙药。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晚间秀》(英语:Late Show with David Letterman)的主持人David Letterman,除了在其节目中调侃外(如"President Bush is now being accused of leaking classified information. I was stunned. I was shocked. I said to myself, ‘Wait, they let this guy see classified information!?’" ),还将布什多年来的笑料整理编辑,搞出了一个David Letterman Show: George Bush Top 10 Moments(http://www.youtube.com/watch?v=9w73dVVPRk0),大有为布什的笑星形象树碑立传的古道热肠。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4月29日,艾美奖获得者、名嘴Stephen Colbert受邀在白宫新闻记者协会晚餐会上进行表演。他以其一贯风格当面对布什总统冷嘲热讽长达24分钟,在互联网上引起了巨大轰动——其中一些词句,如“据说最好的政府是管得最少的政府,按照这个说法,我们美国已经帮助伊拉克建立了最好的政府”,“总统先生,现在报纸上说你的支持率才32%,别理那些老说瓶子半空着的人,其实,瓶子哪里是半空的,三分之二都是空的” 都已成为经典。演说视频被放到Youtube上后亦是大热,一直雄居前三位,在迫于C-SPAN压力删除前48小时内已有270万人浏览,在苹果iTunes上亦成为热卖作品。而在Google在从C-SPAN买得网上独家播映权后,其在两周内仍然是Google Video最受欢迎的影片。尽管中国古来有“为社稷主,忍天下诟”的讲法,可那毕竟多是说说而已,能象小布什这样享受到名至实归待遇的实不多见(在Stephen Colbert演讲结束后,布什还与其握手,虽然据说演讲过程中布什似乎马上就要跳起来揍人)。曾经好奇地想(当然也带着三分恶意),不知道来自金色太阳照耀国度的中国某邻国公民见此情形会有什么反应?——是“美国人怎么这么没有保密观念,总统是傻瓜这样的国家机密也是可以随便说的?”还是“阴谋!阴谋!这一定是美帝国主义的阴谋!来让我们上当的!”?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笨拙天下知,布什却是通过合法大选选举出来的总统(尽管其2000年的当选一直被人诟病),所以必然代表了相当的民意基础。回顾一下2004年的布什与克里之争,就可以更清楚地看到这个有趣现象——作为布什对手的克里,似乎处处都高小布什一截:出身于显赫的姓氏,说流利的法语,举止无可挑剔,有着非比寻常的交往圈子。尽管同出身耶鲁,代表班级做毕业演讲显然不是丙级生可以相比的;小布什参加了国民警卫队得以免上越南战场,而克里却因为其在枪林弹雨中的英勇表现而得到荣誉,然后根据亲身经验转变成为一位非常有影响力的反战领袖;就连身高,克里也是压小布什半头的(小布什身高1.8米,克里身高1.94米,因此克里曾半开玩笑地说:“你们知道,当你们的马往深水前行的时候,当你们的马快要被水溺死的时候,正是在河流正中换马的好时候。或许我可以建议,我们正需要一匹更高的马?这样,我们可以通过更深的水。”)。这种对比在面对面的“总统候选人辩论”中显得更加明显——无论从口才形象、议题内容、辩论技巧来看,克里都占了上风,很多时候小布什只能靠嬉皮笑脸来化解局面。然而,选举的最终结果却是布什这个有点亲切土气的“呆瓜” 击败了贵族精英的克里,获胜并连任总统。这就颇耐人寻味了。  

旅美散记之(4) 民工!民工!

Filed under: 车书万里 — windowdust @ 3:19 下午
  

    2005年,天涯乃至中文论坛上最著名的贴子该是杂谈里的《易烨卿,一位高贵得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48034.shtml)了。贴子中早已因鄙视农民、民工、外地人而激起众怒的易烨卿易小姐与ID为“北纬67度3分”的北纬周公子就“贵族”与“上流社会”唇枪舌剑,斗的不亦乐乎,吸引了大批网友,甚至引起了舆论风标《南方周末》的关注,这篇贴子也被视为天涯当年的镇坛贴(听说现在已经成了网络炒作策划的经典案例)。记得当时看的是津津有味,直到后来周公子退隐,龚公子顶着“北纬67度3分”ID出场,发了一篇《“北纬周公子”的身份之谜不完全公开》(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 free/1/250761.shtml),这才消了兴致。原因无它,主要是龚公子文中口口声声的“家妹”让人不得不摇头叹息——当真是世风日下,绝学难继,世家出身也不讲家上舍下地胡乱称呼了。难怪季羡林老先生提倡要加强经史子集传统文化的教育呢。
    污染了易小姐视野的民工现象,其实各地都是普遍存在的。美国亦然,不过表现形式有所不同——由于没有城乡户口的差异,因此人口自由流动,城里人鄙视起乡下人来便缺了户口本所带来的底气。在美国,与中国的城市户口有些相似的,该算是合法居留权吧,而相对应的民工现象就是社会关注焦点之一的移民特别是非法移民问题了。

    趋利避害,寻找合适的生存条件,大概是生物的一种本能。候鸟伴寒暑交替来来去去,人们早司空见惯;北美驯鹿随季节在林地与高原冻土地带间往返,也延续了千百年;非洲草原上,野生动物因应雨季和旱季而进行的大迁徙,其壮观场面如今已经成为了肯尼亚、坦桑尼亚线路旅游的热点。作为万物灵长的人类,意识深处自然也澎湃着这种对生命的渴望。不说以化石和染色体线粒体分析作依据的蒙昧时代走出非洲,就是进入文明纪元后,许多民族的早期记忆里也都保留了迁徙的影子。《圣经》的《出埃及记》中,摩西带领着以色列人穿过红海,最终到达“流奶与蜜的地”迦南;《诗经·大雅》的《生民》、《公刘》、《绵》、《皇矣》、《大明》五篇周民族史诗中,氏族首领也是带领众人一迁再迁;古印度吠陀文化的创立者雅利安人更是从遥远的西北迁徙而来——有学者认为婆罗门教和佛教中代表光明、生命和清凉的净土位于西方,也许正是来源于对古老故土的一丝追念。
    这种本能,即使在国家作为政权形式出现后也依然躁动不已,尽管出于稳定的考虑迁徙在农业社会里往往是被限制甚至禁止的。《诗经·魏风·硕鼠》比较形象地描述了此类限制与反抗之间的斗争——如“逝将去女,适彼乐土”的宣言大概哪个当政者听了都会头疼不止的,而孔圣人的一句“苛政猛于虎也”又为逃离这种用脚投票的方式提供了道义上的正当性。在其后的两千多年里,治下百姓是安居乐业还是相率逃亡,一直是评价当政者德行的一个重要指标。春风化雨的王道方法操作不易,劳心费力,效果也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将民众与土地硬性捆绑起来的诸多“霸道”制度也就相应而生了。可即使如此,效果仍然不佳,历朝历代逃民逃户都是让治政者挠头的难题。无可奈何之下,大概也只能归结为小民缺乏教化、素质太低——怎么就不知道感戴天恩浩荡呢?!怎么就不知道替父母官想想呢?!这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美洲大陆是一块移民的大陆。这里的“原住民”印第安人也是在冰川时期沿霍次克海越过冰冻的白令海峡而来(对北美最早居民起源尚有欧洲移民说、南太平洋岛屿说和非洲移民说等不同观点,但一般以白令海峡说影响最大,赞同者最多)。印第安人并未象其他大陆的人类那样发展出很高级的社会形态,西方文明入侵前尚未使用过铁器、车轮和牛马。他们更多地是与自然平衡和谐地共存,而非以对环境造成不可逆损害的代价进化出更先进的文明。玛雅人的金字塔很快就被丛林覆盖,印加的马丘比丘(Machu Picchu)直到1911年才被发掘出来,都反映了印第安文化的这个特点,而它们所在的中美洲与南美安第斯尚是印第安文明发展水平最高的两大地区。北美大陆上,印第安人的社会组织处于更原始的阶段,渔猎色彩颇重,却也因此与自然更加亲近——在Oliver Shanti 于1996年推出的印第安原声音乐《Well Balanced·均衡》中这一点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也许将地球作为一个有机体来看,印第安文明与其他文明相比更象是正常细胞。唯因如此,其在资源的争夺和利用方面便不可避免地落在了其他文明的后面。当西方人来到这里时,在他们眼中,美洲依旧保持着浓厚的原始风貌,尚是一块资源富饶、未经开垦的化外之地。
    早期的美国,西方人在占据主导地位之后,由于需要大量劳动力来按自己的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开拓土地与发展经济,对移民的态度以欢迎为主(这和张作霖父子当年大量从关内向东北移民以建立汉族人口优势的手法如出一辄),并无非法移民一说——印第安人由于潜在的主权之争,是基本被排斥在开发过程之外的。然而随着资源逐渐分配完毕和土生白人成长起来,对外来移民抢走自己饭碗的担心变得越来越重,排外情绪也就滋生开来。1882年5月6日,以种族歧视为核心的排斥华工法在美国国会通过。其后,各项限制和排斥外来移民的法律被相继制订出来。1924年通过的《移民限额法》是美国在移民政策方面的标志性法案,它继续贯彻了排斥亚洲移民的政策,同时也大大降低了欧洲的移民配额,照顾本土居民的现实主义终于压倒了理想主义。美国历史学家马尔德温•艾伦•琼斯(Maldwyn Allen Jones)对此评论说:“实施此法标志着美国历史上一个时代的终结。在三个世纪以后,自由移民的美国向新来者关上了大门。自由女神仍屹立在纽约港,但是在她底座上的诗句,从此以后只不过是对消失的理想的赞歌”。自由移民的时代结束了,而有限的移民配额又不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非法移民就此发展起来。
    其实土生白人的担心未尝没有道理。也许每块大陆都有自己的宿命吧,正如“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几千年来在中土大地反复上演一样,新移民对土生居民构成冲击似乎也是北美这块大陆上的保留曲目。最早的原住民印第安人,就是在西方殖民者的打压之下(1830年国会通过迁移法令,1850年前后各州开始推行保留地政策),逐渐退缩到散布各地的200多块印第安保留地中,身后留下的是被迫背井离乡的“眼泪之路”。利用文明上的优势对付在外的落后种族当然可以游刃有余,但族群内部就是另一回事了——若自由竞争的话,世界上是没有只靠肤色和出身的永久天堂的。在本地出生和成长起来的新一代,不知是否因为从小生活在安逸环境中的缘故,其对生存竞争的承受力往往难以与从苦难中磨练出来的新移民相比,在对技能、资历、经验和特长要求不高的低端岗位市场上常常败下阵来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08年影片《关键选票》(《Swing Vote》)中,凯文•科斯特那(Kevin Costner)饰演的中年男人在工厂中从事着包装鸡蛋的简单工作,由于企业引入(影片中使用了与外包Outsource相对的InSource一词)墨西哥劳工而失去饭碗,便是现实情形的一种体现。无奈之下,一些人逐渐逃离竞争激烈的东西两岸,而向内陆退却,却也促成了今日美国民族大致地域分布的一种格局。对比起来,这个过程和生态学上的生物入侵颇有几分相似。2002年,发生在波托马克河流域的“黑鱼事件”曾被炒得轰轰烈烈,从社会心理角度来看恐怕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些暗藏的底层情结。若拿中国来作比喻的话,土生白人的这种态度,实与北京上海本地居民看待外来打工者有异曲同工之处。

    中国古语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美国其实也有类似的考量。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在与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的通信中曾说到:“整批的移民(我是指整批安置在一处)是否有利,作为一种政策是否合适,大可怀疑。因为迁移后,他们仍保留自己的语言、习惯、准则(或好或坏),但如与我们的人民杂居,他们及其后代将为我们的习惯、准则、法律所同化,简言之,很快即可成为一个民族。” 这种带有文化沙文色彩的论调,一直萦绕在美国对待移民的态度中,影响着移民政策的制定。其实由于种族、文化、到来时间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多元化在现实中是不可避免的(尺度不同而已),即便同为西方殖民者其间也存在着形形色色的冲突和排斥。越保守的地方这种倾向越严重,比如南北战争前的南方——里士满(Richmond)的《考察家报》在谈到当时的大批欧洲移民时曾表示鄙视说:“这些移民并不是象我们的祖先那样为了逃避宗教和政治迫害而来的。他们简直就象牲口一样,为了寻找更丰美、更新鲜的牧场而来。…………他们将会大批地定居下来,而在今后的若干年代里,他们将会身体力行并反复灌输一种纯粹的(或者说是不洁的)物欲主义”,其言辞大有精神高于肠胃、五十步笑百步的味道。在当时的南方人看来,这一船船的倔强的爱尔兰人、独立不羁的德国人和难以同化的犹太人都是惹人讨厌的不速之客,到来只会扰乱人心和世风的平静。另一方面,同船的欧洲来客间彼此也有着种种的看不惯——在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里,苏格兰人的悭吝便一直是爱尔兰人嘲弄的对象。《围城》中曾有名言“在大学里,理科学生瞧不起文科学生,外国语文系学生瞧不起中国文学系学生,中国文学系学生瞧不起哲学系学生,哲学系学生瞧不起社会学系学生,社会学系学生瞧不起教育系学生,教育系学生没有谁可以给他们瞧不起了,只能瞧不起本系的先生”,依此对照,苏格兰人怎么也要排到外国语文系学生之后了。

    苏格兰人尚可算作是学生,教育系先生这顶桂冠多半就要落到华人头上了。成为排外浪潮中首当其冲的打击对象,除了西方人意识深处对“黄祸”的恐惧情结作祟外,文化方面的冲突应该是一个主要因素。西方内部虽然存在着种种分歧,但其与中西文化间的鸿沟比起来就实在是些微得不值一提了。在人类文明史上,中华文化具有颇为独特的地位。其既有悠久的历史(位列四大文明古国),又有辽阔的域疆和巨大的人口基数,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一直保持着领先的地位——落后只是近两百年内的事情,要知道直到十八世纪时中华还是许多西方国家顶礼膜拜的对象。数千年的文化优越感不知不觉间早已深入骨髓,以此作底气,华人实在是大有资格对区区数百年内暴发起来的西方冷眼相看,唱一曲“遥望孟津河,杨柳郁婆娑;我是胡家儿,不解汉儿歌”的。这种在外部同化压力下对自身文化的骄傲和坚持,逐渐为华人在美国文化中造就了很有特色的一个形象——这便是著名的唐人街(Chinatown)。
    同文同种聚居一起原是早期移民中的常见现象,这也是社会生物对抗外在压力的一种常用手段——当初向西部进发的开拓者晚上在野外宿营时也是结群守护的。面对未知的环境和外部的生存压力,在共同文化基础上群居互相照应以方便生存下去便成为一种必然。不独华人,诸多来到新大陆的民族都有过这样的经历。19世纪20年代和40年代的大饥荒,导致大量爱尔兰人移居美国。由于资金和技术方面的匮乏,他们多数只能拥挤在城市贫民区中,环境恶劣如垃圾成堆、老鼠横行、疾病流行自不待言。生存环境的恶劣,又反过来促成了爱尔兰人性情粗暴、喜欢酗酒、斗殴、犯罪的名声,使得当时的人们将爱尔兰人聚居区视为畏途。犹太人也有过这样的经历。19世纪末20世纪初来自东欧的犹太人由于语言方面的障碍(多数只会意第绪语和希伯来语)以及较低的教育水平,移民后也习惯性地聚居在美国东部和中部的许多大城市中,并形成了清一色的犹太区。与爱尔兰人聚居区类似,犹太区也因为住客收入低而难以维持基本的整洁,当时被讥讽为纽约“最刺眼的一角”。梁启超于一九零三年游历美国时,对当时唐人街与犹太区的评价是“犹太人之不洁,与中国相类。纽约唐人街与犹太街接壤,其秽湫不相上下。”足见当时的情形。只是随着时光流逝,爱尔兰人和犹太人分别凭借着自己在语言、组织和金融方面的优势一步步站稳脚跟,并逐渐与外部社会融为一体,这些移民社区也多半都已随之消失不见。时至今日仅有唐人街兀自屹立,依然成为城市一角的独特景观。
    这其中有多方面的因素,难以一言蔽之。抛除种种原因不谈,单从文化角度来看,唐人街不失为一个颇为独特的样本。就语言来说,唐人街内官方的英语并不通用,因此即使不懂一般也不会对日常生活造成太多的妨碍——自然,这也使得多数语言不通的新移民把唐人街选作第一落脚地,而新移民反过来又成为了稳定唐人街人口和特色的生力军。而在流行文化方面,唐人街与华语世界保持着几乎同步的联系——从过去曾经是老一代海外华人精神食粮的麻将、国语歌曲、武侠小说和港产电影录像带,到今天的卫星电视小耳朵和各式各样的华语节目VCD、DVD,都是应有尽有,紧跟潮流,俨然一种文化飞地的感觉。若非要求过高,居住此间是断断不会感到寂寞的。至于饮食方面,那方便就更是不消提了。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唐人街内实在是颇得“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真趣的。许多华人,一生也就在几个街区间行走,却也过的悠游自在。管他驴象之争,总统换届,皆若云山外事,扰不了晨起的一盏清茶。与世相忘之下,竟颇有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的闲适。
    只是唐人街毕竟还是小,一旦有事出了此处,语言不通就难免要碰到形形色色的麻烦了。记得曾看过一篇报道,讲到了一位素来在唐人街生活的华人,英语不甚通顺,不巧这日外出时出了车祸。在拨911求救时,情急之下一时想不起救护车(Ambulance)该如何说,便直接学起救护车的叫声,倒也最终成功地传情达意。而在另一个笑话里,某位粗通英语的华人晚班回来,不巧遇到贼人劫道。心痛钱包之下,勇气倍增,于是奋起抗争,握拳冲劫匪大喊到:“If You Want Money,I Have None. If You Want Life, I Have One.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见劫匪目瞪口呆,一动不动,便更进一步挽袖向前:“Let Me Give You Some Color To See. (让我给你点颜色看看)”。劫匪也许本就胆小,逢此强烈的Culture Shock,大脑短路,难以判断现场形势,竟直接落荒而逃——这实在是有几分黑色幽默的味道了。
    即使名人有时也免不了这种语言上的尴尬事。九七年后,倪匡从香港移居美国旧金山。其好友蔡澜曾去看望,回来后在香港的报纸专栏上发表了若干关于倪匡的笑话,其中一则便是关于点菜的。原来尽管在华文世界中著作极丰(先后推出了卫斯理、原振侠等经典人物),名声甚大,倪匡却是个英文盲。好在平日外出用餐时多和朋友一起,点菜自有人代劳。这日不巧朋友有事,只剩自己一个,问题便产生了。幸亏听朋友讲解过菜单的一些特点——越是大号字体(甚至加粗的),越是店家的招牌菜,价格越贵;反之,字体越小,价格就越便宜。倪匡按图索骥,手指在菜单上连续下移,径直落在底部字体最小的一行上,指给服务生。服务生甚是疑惑,便向倪匡解释——当然用的是英语。倪匡素来清楚这些服务生极力推荐自家名菜的勾当,自是笃定非常——指着那字体最小的一行。服务生再次解释,倪匡愈加坚决。几个回合下来,服务生不得其解,与倪匡沟通又不得法,万般无奈之下最后只好把经理找来,向其报告说:“这位先生要点我们自动加收的10%的小费。”(老实说,个人实在怀疑这“10%”是“18%”之误,不然只自动加收10%,按我的经验这样的餐馆实在堪称厚道了)。
    正是因为这种文化上的封闭性和不透明,对于外界而言,唐人街就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有着自己运行规则的小社会。外部法律在这里的实施执行上往往会由于文化观念上的冲突而碰到一些暗流和阻碍,这也促成了主流社会眼中华人抗拒同化的印象。加之早期来美华人社会地位比较低,缺乏自己的代言人,诸多因素纠织一起使得华人成为了排外情绪的第一只替罪羊。另一方面,在唐人街内部,对外部社会的不信任和潜在的对抗情绪一直萦绕在每个华人内心深处——从李小龙(Bruce Lee)的一系列功夫电影开始,公义便是无法靠外部秩序来保证的(而反面人物倒是多利用此来作恶),相反地要靠自己的力量(特别是中国传统的武术)来斗争得到。以此为开端,唐人街便被烙下了以力争胜的化外之地的特质,而其与中华特色的武打的结合,也便成为了一种标准模式——1992年,李连杰主演的影片《龙行天下》依然因袭了这个套路(影片中的宝芝林医馆也是大有来头,屡现银幕,黄飞鸿若地下有知,亦该欣慰了),1999年根据漫画改编的武侠电影《华英雄(A Man Called Hero)》也是如此。即使是到了2008年梦工厂出品的热卖动画片《功夫熊猫(Kung Fu Panda)》中,主人公熊猫阿波的本来营生——在父亲经营的面馆里帮厨也带着典型的唐人街特色(反倒与大陆的典型武侠模式相去甚远),背后依稀可见李小龙电影中始终能给主人公带来一点心灵慰藉与温暖的中餐馆的影子。
    这种无法无天的特质在各种文化作品被反复夸大并加以强化,并一步步上升成为一种神秘而异域的意象。1974年(李小龙去世后一年),由罗曼·波兰斯基(Roman Polanski)导演、杰克·尼科尔森(Jack Nicholson)主演的电影《唐人街(Chinatown)》被公认为美国70年代黑色电影的经典之作。影片中,唐人街便成了一个不受社会和道德约束的地方,犯罪行为和谋杀案大行其道而无人过问——一句精彩对白“Forget it, Jake. It’s Chinatown.”,平静下面边隐藏着悚人的力量。从迎合观众心理的角度来说,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现实中平淡无奇的生活总是需要一些刺激来调剂的,需要有个无法无天的地方可以让人完成心理宣泄,而唐人街看起来似乎是个很好的背景和舞台,只需在其上加上一些夸大就功德圆满了。因此尽管与现实情况相去甚远,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也该算是唐人街在社会心理中形象定位的一种反映吧。

    多年过去,唐人街一般只在影视和文化作品中狂暴,华人也早已建立了自己勤劳、节俭、低调的安顺良民形象。时至今日,最让美国当局头疼的非法移民来自于南面的邻邦——墨西哥。
    墨西哥一位前总统曾经感慨道:“墨西哥的麻烦在于它离天堂太远,而离美国太近。”而在美国人看来,这不仅是墨西哥的麻烦,更是美国的麻烦。墨美两国领土相接,拥有长达1969英里(3169公里)的路上共同边界。边境线两侧经济悬殊,普通劳工收入差距可在10倍甚至20倍以上。在强大的诱惑力下,漫长的边境线就显得千疮百孔,防不胜防,成为了偷渡美国的最佳门户——墨西哥人自不在话下,一些来自其他中美洲(如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厄瓜多尔等国家)、南美洲、甚至亚洲的偷渡客也辗转来到墨西哥并由此越境。据称,每天可能都会有数千名甚至上万名偷渡者试图非法穿越这条边界线而进入美国,全年累计达百万以上——这使得美墨边境线成为世界上最繁忙也最“著名”的边境线之一。

    需求之下,服务相应而生,组织偷渡便成了利润和风险皆高的一门行业。偷渡的手段林林总总,不一而同。小规模的,有把儿童藏在纸制娃娃间鱼目混珠的,有将偷渡者藏在汽车座椅下的,还有将汽车发动机舱改装用来运人的;规模大的,就直接用卡车或拖车来运人了。边境线上的大城市——加州的圣迭戈(San Diego)、亚利桑那的尤马(Yuma)和德克萨斯的埃尔帕索(El Paso)处,是偷渡的三大门户,但相应地巡逻较严,设备也很先进。在这样的地方,单枪匹马的成功概率几近于零,偷渡也就成为一种集团性的犯罪活动。团体内分工明确,计划周密,每次偷渡行动都不再是仅凭血勇的一时冲动,而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协调行动——实施中向导、司机、侦察员、诱饵各司其职,相互联络,以保证最大的成功率。这种老鼠与猫斗智斗勇的游戏由来已久,以致于1997年票房破亿的科幻大片《黑衣人》(《Men in Black /MIB》)的片头就直接以此作背景,引出主人公K的出场。曾以为那多半是电影中的夸张,后来一次偶然机会,有幸听到一位来自厄瓜多尔的偷渡客讲述运载他们的卡车如何与州警周旋,迂回绕开层层检查和围追阻截,成功将“货物”交付的故事,这才改变了看法——其惊心动魄处,比起《黑衣人》来也不遑多让。相对而言,这种方式主要是与盘查者打交道,失败的下场也不过是被送回去,该是所有偷渡中最安全的。尽管如此,也仍有着相当的危险性——2003年5月14日,在德克萨斯州南部城市维科托利亚的一处拖车式活动房屋中,发现了18名墨西哥非法移民(包括一名婴儿)的尸体,全部是因为窒息和热量衰竭而死的——这几乎是英国多佛尔港偷渡案的翻版。
    为避开大城市处严密的盘查阻截,一些人便选择高山、沙漠、沼泽和湍急的河流等更艰难的路线。这类地区人烟稀少,被拦阻的概率小,但生存条件十分恶劣,可以说是以命相博——特别是沙漠地区。在亚利桑那的图森(Tucson)和尤马(Yuma)之间,有一条号称北美洲最危险的非法移民路线的“魔鬼之路”。道路一端是位于边境线上的墨西哥小镇索诺塔(Sonoyta),另一端进入美国,中间则是占地860,010英亩(约3480平方公里)的无人区——卡贝萨·普里埃塔(Cabeza Prieta)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区。这里四处都是光秃秃的岩石和长满毒刺的仙人掌,以及躲藏在暗处的蝎子和响尾蛇。由于环境干热,缺乏饮用水,每年都会有不少人因为炎热、干渴、脱水和衰竭而死去。2005年7月,一群偷渡者从墨西哥边境出发,艰难跋涉了四天后于13日被向导抛弃而迷路,受困于茫茫沙海中。走投无路之际,他们幸运的在向导遗下的背包里发现了一部手机,拨通了911求救电话并想办法点燃火把作为信号。当天日落后不久,他们就被前来救援的直升机找到而逃脱了死神的魔掌。尽管最终被遣返,相对那些抛尸荒野的偷渡者来说,他们无疑已是相当幸运的了。

    艺术来源于生活,因而是无所不在的——即使是在偷渡中。正是偷渡过程面临的这些艰难险阻,促成了一种名为“Brinco”的运动鞋的诞生。这种运动鞋由一位名为朱娣·沃莘(Judi Werthein)的女艺术家设计,是她2005年应邀为一个以反映边境生活为主题的叫作“inSite”的商品博览会出的一个创意产品,全身上下都带着浓重的偷渡意味——鞋的商标为“Brinco”,源于西班牙语“brincar”,意为“跳跃”;鞋前尖是与美元Quarter硬币上一样的美国秃头鹰,鞋后跟是一只阿兹台克鹰,这标明了“跳跃”的去向和来处;鞋本身红白绿三色搭配,正是是墨西哥国旗的象征色;造型高腰厚底,结实耐用,既能应付特殊地区的铁丝网,还可以防蛇、蜘蛛等各种毒虫;鞋带上吊着一只小型手电筒以便于夜间认路,手电筒底部是一只微型指南针用于辨别方向;鞋舌比普通鞋宽大,其实是两只小口袋,可藏钱或止痛药;鞋垫则是两副彩色的从提华那(Tijuana)进入圣迭戈(San Diego)的常用偷渡路线图;鞋后跟齐踝处,是墨西哥移民的守护圣者像,给予穿着者宗教上的赐福。考虑如此周到的一双鞋,是偷渡者梦寐以求的理想工具,理所当然地获得了“crossing trainer”的称号。尽管要卖215美元的高价,在提华那(Tijuana)-圣迭戈(San Diego)一带仍是不愁销路——这也是边境生活的一种真实反映吧。
    面对堵之不绝的偷渡人潮,美国想到了两千多年前华夏民族面对游牧民族时的解决方案——万里长城。2006年5月25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一项移民法案,向美国政府授权,在美墨边境修建600多公里长的3层隔离栅栏、850公里长的机动车路障,以便阻挡非法移民跨越美墨边境。只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无穷的。这种铁丝隔离网建成后,偷渡者们的应对措施也发展起来并花样叠出。尽管铁丝网的网格设计的细密难以手扶,但偷渡者们发现大可以用螺丝刀当手柄别在网上从而攀爬逾越。这个对身体的灵巧和技能还是有些要求的,于是墨西哥的秘密作坊又提供了更方便利民的解决方案——定制的用于攀越铁丝隔离网的梯子。这些还都是个体性强的偷渡者所为,走私者们的办法要大气得多。他们会用喷灯和焊枪在隔离网上开出一个大小足以让一辆卡车通过的四方大门,并用挂锁锁起以便根据自己需要随时出入;至于用于阻挡车辆北驶入美的坚固铁桩,他们则在铁桩旁建起斜坡,从而畅通无阻地驾车而过。

    墨西哥政府对于偷渡者的态度很是微妙。在美国人的眼中,墨西哥政府一向鼓励失业者(当然包括偷渡)外出打工以便从寄回的汇款中获取经济好处,因此对非法移民一直持一种半纵容的态度——这并非空穴来风,前任墨西哥总统比森特·福克斯·克萨达(Vicente Fox Quesada)就一直把争取美国大赦已在美国的墨西哥非法移民作为自己的一个任务。2004年,墨西哥政府出版了一本带漫画插图的《墨西哥移民手册》,用于指导非法移民如何安全进入美国。手册中包括了对于偷渡者成功抵美并生存下来的种种建议和指导,具体如偷渡者应避免穿着厚重的衣服渡河,穿越沙漠应避开炎热干旱的天气并在饮用的水里加些盐以避免脱水,抵美后要尽量保持低调避开喧闹的聚会以及迪斯科舞厅等容易被警察突袭搜查的场所,以及万一在美国被抓的法定权利包括要求提供食物、饮水、安全遣返以及医疗等。这本手册一经出版,仅2004年的12月就发行了150万份,当然也激起了主张严格移民法的美国人的愤怒。美国国会移民改革会议主席、共和党人汤姆·坦克雷多(Tom Tancredo)评论说:“这不像是友善邻居的做法。要是我们也鼓励美国公民触犯墨西哥法律,不知墨西哥政府会做何感想?” 对此指责,墨西哥一位外交官辩解道:“为去美国找工作,偷渡客死于非命。因此,墨西哥政府有义务避免惨剧继续发生。也许有人会将这个小册子与鼓励非法移民相联系,但这绝非墨西哥政府的初衷。” 在此指导思想下,2006年1月24日,墨西哥政府一个委员会宣布将在一些场所张贴至少7万张地图,标出与美国接壤的亚利桑那沙漠中公路、求救信标和水箱等的方位,以减少试图穿越沙漠进入美国的墨西哥非法移民死亡人数。看来这场美墨政府间的太极推手还会一直持续下去。

    尽管美国社会对非法移民谴责连连,但从事实上来说非法移民已成为美国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成为农产品采集、食品加工包装等被认为是“肮脏”而低薪的行业里的主要劳动力。这当然也与经济形势的好坏息息相关。前几年房地产市场火热时,老墨们都很容易地找到了满意的工作。而喜欢聚集的习惯使得他们在附近的一个镇里占据了相当的人口比例,甚至建立了一个短工劳务中心(Day Labor Center)和西语教堂。有时候路过,时常可见健壮的墨西哥妇女,从满是豆罐头食品的西语超市中出来,身前身后带着数个孩子(由于信奉天主教,不实施计划生育,西语裔现已超过黑人而成为美国最大的少数民族),提着大包小裹,向远处的住所走去,脸上满是简单的幸福。然而随着经济形势的恶化,美国政策摇摆向右,非法移民作为替罪羊被抛了出来。附近几个County的监事会(Board of Supervisors)都先后通过了政策,限制非法移民在居住(租房)、医疗、教育(子女入学)方面的便利。一次下班路上,遇到了封路盘查,却只是查验驾照,后来才醒悟到大概是针对非法移民而来的。而后不久,报纸上又出现了非法移民被查获的报道。虽然后来随着金融危机的升级和爆发,人们终于认识到罪魁祸首来自于华尔街而非境外,但低迷的经济形势对缺乏合法身份的非法移民来说,无疑将更是一个严酷的冬天。
    希望这个冬天不太长,不太冷。

2008年08月23日

旅美散记之(3) 一言难尽的美式中餐

Filed under: 车书万里 — windowdust @ 8:14 下午

    一次开车途中,收听互动聊天节目。有个生长在唐人街的小孩子打了进来,于是主持人和他之间便有了这样一番对话:
    “你最爱吃的食物是什么?”
    “鸡爪(Chicken Feet)。”
    主持人明显楞了一下,有些怀疑自己的听觉或理解能力。继而他考虑到了语言方面的因素。
    “你是说鸡柳(Chicken Finger)吧?”
    孩子很坚定。“不,鸡爪。”
    主持人依然相信是相互间的沟通出了某些问题,追问道,
    “你大概指的是鸡腿?”
    “不,是鸡爪。”
    “哦…也许你是想说鸡翅?”
    “不,就是鸡爪。”
    主持人已经接近崩溃边缘:
    “好吧,就是鸡爪。可是…可是…可是鸡爪怎么能吃呢?”

    显然,饮食文化是有其民族性和地域性的。被许多国人视为美味的泡椒凤爪,在这位主持人看来却是十足的天方夜谭。西谚中有云“one man’s delicacy is another man’s poison(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或者一个人的蜜糖,是另一个人的毒药)”,说的便是这种饮食上的差异性。
    小时候曾看过一本《西双版纳风情录》,当时看的津津有味,对其中介绍的撒撇印象尤为深刻。这是一种傣族的风味食品,有牛撒撇、猪肉撒撇(傣族称“撒达鲁”)和鱼撒撇(傣语称“巴撒”)之分。其中最著名的牛撒撇,主原料为牛肚(即牛胃,汉族叫牛百叶),但其特色却在于独特的佐料——牛胃里未完全消化的东西,再加上牛苦肠水。传统制法中,杀牛前一个多小时要给牛喂傣乡特有的五加叶和香辣蓼草——这些都是清凉味苦或辣的野草。杀牛取肚时,经过初步消化的草汁加胃液就是牛撒撇的主要佐料。而苦肠水则是取牛大肠小肠结合部的一小段,洗净烘干取其中的粉状物质,再加入清水用纱布过滤后高温加热而得。据说如此烹制出的牛撒撇,苦辣爽口,清凉解毒,常食可袪百病。可我实在不知道象那位主持一样的西方人听了其做法会作何想——“Oh My GOD!牛肠胃中还没消化的东西!?这也能吃!?”
    从另一方面讲,西方的某些饮食在外人看来大概也会有类似的不可理解吧。还记得在安那波利斯(Annapolis)内港(Inner Harbor)餐馆用餐时,其最出名的招牌菜就是新鲜的生蚝。三五个老外,就靠在冰柜边上,等侍应生剖开生蚝,浇上SAUCE,便急不可待地送入口中——不知道爱好撒撇的傣家人看了会不会好心提醒:“你那从海底礁石淤泥里捞出来的东西,就这么生吃啊?卫生么?”——便是好吃如我,犹豫半晌之后,还是放弃了尝试,点了一份鲜炸软壳蟹。

    不同饮食文化间的相互理解无疑存在着一定难度。近代以来,白人社会中有着只吃肉而抗拒内脏的习惯——在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中,牲畜内脏之类便被认为是黑人爱吃的(下等)伙食。不知道这是否是随着社会地位和生活水平提高而养成的挑食行为,因为至少在中世纪时欧洲人还是几乎会吃光牲畜的每一部分。一种支持此习惯的说法说,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内脏中会积存太多的不健康成份。但在西式烹饪中,法国鹅肝依然被认为是难得的美食(要知道这种正常大小6-10倍的鹅肝可是用非常肥育手段在短短12周内催出来的),可见问题还是出在文化背景上。这种抗拒,使得很长一段时间里内脏都难以在商场中买到——对于嗜好肝尖、腰花、爆肚等诸多中式美味的食客来说,这简直就是蛮荒了。好在随着亚洲移民的大量涌入,肝、肚等内脏已经可以作为食品正式出现在美国东西两岸大城市的货架上,而大肠也多半可在亚洲店或中国店中购得。只是在美国中部等以白人为主的地区,这种便利尚不普遍——有一篇文章,讲到一家住在美中的东北人,素重饮食,每周周末的大半时间都要花在去西雅图买中式食品(主要是新鲜内脏—— 俗称“下水”)的往返路上。这可以说是 “民以食为天”古老格言的生动写照了。
    半成品甚至准成品化是美国日常饮食的另一个特点,超市中放眼望去到处是只需简单定时操作就可上桌的速成食材(在美国,COOKING实在是一个涵盖颇广的词汇——比如将冷冻的PIZZA放在微波炉中转上几圈解冻,一些老美居然也腆颜称之为烹饪)。显然,这是因应当代上班族生活节奏快难得有多少时间花费在烹饪上而生的,确也快捷便利,只是有时候我不禁担心在此环境里长大的孩子会不会养成食物是由冰柜中生长而来的印象。此说虽是杞人忧天类的玩笑,但少见动物原本形状(也许火鸡是个特例)实在该算美国饮食的一个特色。记得亚圣孟子曾讲过:“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既然口腹之欲是放不下的,那通过不见其生、不闻其声从而否定前提的做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倒也暗合了古圣人之道——冰柜里的鸡翅、鱼排(Fillet)怎么看起来都更容易让人联想到餐桌上的美味,而不是原来活蹦乱跳的生命。说假慈悲也好,说真虚伪也罢,在此环境里长大的西方人,对东方的一些特色“恶食”具有很强抗拒心理就是意料中的事了。记得当年候跃文先生的相声《糖醋活鱼》中,讲到糖醋开口活鱼让身为美国某美食中心董事长的蒙太丝夫人大为赞赏并请到美国主厨。如今若细细想来,这位蒙太丝夫人多半是个欧美人士中的异类——虽然一直还没机会亲身见识到西人对糖醋开口活鱼的反应,不过YouTube上众多类似视频(如“Live Sashimi”、“Breathing Sashimi Sushi – Japan”等)后的激烈评论基本上反映了大众对此的态度。

    中餐在美国是经历过一段相当曲折路程的。早期的华人多从两广而来,其饮食习惯带着显著的岭南特色。粤菜素以用料广博奇杂著称,蛇虫鼠蚁、飞禽走兽、山珍海味,无不可用,时至今日犹有“天上飞的,飞机不吃;地上站的,桌子不吃;其他的统统可吃”的说法。一些继承了古百越特色的菜肴,如三蛇羹、龙虎会(炖蛇猫)、炖禾虫、火文田鼠、和味龙虱(水生甲虫)、桂花蝉等,怕就是同属中华饮食的外省人看了也多半不敢下箸,西方人感到难以理解并形成偏见就可想而知了。1879年排华浪潮盛时,加州一份日报在社论中形容华人是“半人半魔、吃老鼠、衣着破烂、不懂法律、憎恨基督文化、吸鸦片、廉价劳工、吮吸内脏的亚洲人”,其中 “吃老鼠”、“吮吸内脏” 两条就是针对饮食而来。这种偏见直到今天仍有一定市场——2007年1月29日,纽约CW11台爆料称他们接到一非裔女性投诉纽约布鲁仑“新福建”中餐馆的外卖“芥兰鸡”中发现大块“老鼠肉”。该台在未通知卫生部门情况下采用无执照所谓“专家”的鉴定断定该 “鸡肉”就是老鼠肉,从而引起了轩然大波。纽约卫生当局后来经调查证明,中餐馆在此事上并无过错。事后美国《世界周刊》刊发了评论指出:

    “芥兰鼠”事件是不负责的媒体、不入流的检验专家和美国社会先天存在种族主义遗毒综合的结果。试想,把中餐馆卖鸡肉想象成公开卖老鼠肉,得有多大的偏见才敢下结论。鸡肉在美国最便宜且极容易买到,而老鼠肉要杀多少老鼠、避过消费者耳目,才能代替鸡肉,可能吗?值得这样做吗?这是很简单的逻辑,但电视台居然哗众取宠,用这种狗屁不通的虚构报导,简直匪夷所思。

    其分析确是公允持中之论。这件事件也表明,由于偏见造成的智障在各个国家都是存在的。

    早期华人的饮食习惯流传到今天,具体表现便是各处多见的潮州菜馆。除了潮汕菜肴外,粤式早茶是其一大特色。这种源于广东的饮食文化被带到北美,依靠自己特定的消费群体稳定下来,并进而发扬光大。名为早茶,其实各式花样繁多的小点心才是其特色所在,如凤爪、虾饺、烧卖、河粉、肠粉、叉烧包、粉果、芋角、萝卜糕、马蹄糕、芋头糕、奶黄包、肉菜包、糯米鸡、豉汁排骨等——美语中就此出现了DIM-SUM(点心的粤语发音)这样一个新词。除了每天必至的熟客(多为不需工作的如退休者、老人等)外,周末的“礼拜茶”其实是个重头戏——这也是全家消磨周末时光的好地方。其实,从营造闲适氛围并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推出的特点来说,早茶与星巴克(STARBUCK)还真有异曲同工之妙。
    二战后一段时期里,从台湾来美的移民不少,台湾风味的餐馆就此多了起来。有台菜标杆之称的三杯鸡(据说“不会做三杯鸡的不是正宗台菜馆”)、同属三杯系列的三杯大肠、因去台老兵思乡而起的台湾牛肉面、风味独特的五更肠旺(2008新片《Made of Honor》里一瞥中似乎见到了名为“肠旺饭庄” 的中餐馆,只是就其风格而言却更象粤式早茶)、同属五更系列的五更牛腩、源于台南(一说福建)的风味小吃蚵仔煎等菜肴都先后出现在中餐菜单上。台菜中,香料BASIL(又名九层塔、金不换)的运用要比大陆菜系普遍得多,也为其增添了独特的风味。即使是简简单单的一道九层塔茄子,也是香味扑鼻,让人食指大动。这大概该算是台湾菜的一个特色吧。
    由于移民大批进入美国的时间相对比较晚,大陆风味餐馆流行起来还是近二三十年的事。一般说来,整体风格混同,多以川粤为主——粤是继承了早期移民的传统,而川则照顾了当前大陆口味的流行,同时又因应了老美对SPICY的推崇。有名的大馆子不在此列,自有其拿手的招牌菜(如上海菜、火锅等),烤鸭也往往是一个保留曲目。大城市里的中餐馆自不必说,毕竟有其人口基数作保证,值得一提的是在许多地处偏远的大学城里,居然也能吃到非常地道的大陆风味——这自是众多来自大陆的留学生、访问学者、博士后与陪读们的功劳。一些人在定居或身份问题解决后,便转战餐饮并以此为业。而在这样的大学城里,厨师与食客来源的单一性和环境的相对封闭性,反倒有效地保证了风味的纯正。

    随着进入美国时间渐长,中餐慢慢被社会所接受,中餐外卖也与意大利PIZZA一起成为美国人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常见饮食——两任总统布什父子,便都是中餐的爱好者。只是这种接受,自然是以口味上的调适为代价的。不知道是不是从小吃惯了蕃茄酱的缘故,老美一般偏嗜酸甜,于是菠萝咕老肉、京都肉排等便成了他们的最爱。面向这酸甜一族,许多中餐馆也只好对其他菜也进行口味上的改良——在正统中国胃的人看来,这无疑是“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但大势所趋之下,却也无可奈何,只能自求多福了——其一,用餐时小心避开这样的中餐馆(见到那些灯光幽暗、台布雪白、侍者衣着笔挺、前厅墙上挂着老美名人用餐留影照片的要格外小心);其二,万一进了这样的中餐馆,就只有点菜时倍加注意了。
    左公鸡(亦名左宗棠鸡,General Tsao’s Chicken)是个口味改良的典型例子。据考证此菜本是清末民初政客兼美食家谭延闿的家厨在东安仔鸡基础上所创,后为求宣传效果将其附会到左宗棠名下。作为湘菜,左公鸡原来的味道是辣中带酸。而传到北美后,餐馆除了将其不伦不类地写作左宗鸡(左宗棠的同辈?)外,口味也针对老美改以甜酸为主,多由面粉裹鸡炸后蘸SAUCE吃。在这种情况下,想吃原本的湘菜口味多数时候反倒是一种奢望了。记得曾看过一篇文章,作者讲述了自己在一家中餐馆有幸吃到正宗左公鸡的经历——在点菜时先说明自己要吃中式的,侍应生便会对左公鸡明确地附注为“给人吃的”,而美式左公鸡则相应地注为“给鬼(佬)吃的”。此法虽谑,倒也立竿见影,方便有效。

    口味改良之外,中餐烹饪的美式简化也越来越成为一种潮流,尤其是在大量涌现的自助餐(Buffet)中。此类自助餐多为福建移民所开,走的是低价路线,自不可能在烹饪上花太多功夫,于是博大精深的中餐便被简单化为煮/炸后浇SAUCE——这倒是对了老美的胃口,而且以与快餐相近的价钱放开肚皮吃“中餐”也不能不说是一种诱惑。一些Buffet更是在特殊时候(如周末、节假日等)推出龙虾来吸引食客,于是便可见到老美们在台子前排队等龙虾蔚为壮观的奇景。只是对于不以肚子饱胀为目的中式美食爱好者而言,Buffet实在不能说是一个好去处——几次尚可,多了便有些伤胃了。粗制滥造之下,即便是龙虾也实在无味的很。也许它带来的更明显好处是对中餐馆的鲶鱼效应——低价竞争压力之下,一些潮州菜馆为争夺客源,也相应推出了粤式早茶DIM-SUM自助。虽然亦有些粗略,但烹饪风格尚不失其本来味道。
    这种简化并不仅仅局限于自助餐中,不少正式馆子也奉行此种策略。一次在某餐馆点菜,见到菜单上列有“Double Cooked Meat”,认得该是回锅肉。可等菜上桌时却不禁疑惑起来——几片煮熟的青菜和肉片,搅拌在一起,浇上SAUCE,这便是川中名菜回锅肉?和侍应生探讨了一下,确认了菜没上错,也开始理解了这菜名的由来——事先煮熟算一次,搅拌浇SAUCE算一次,不是名正言顺的“Double Cooked Meat”么!?
    另一次和几个朋友车行北卡。穿过一个小镇时,不经意间居然看见有一家中餐馆,自是大喜过望。推门进去,却见是全英文的菜单,再加上福建来的店主也明确说是给鬼佬吃的简化美式中餐,便不禁犹豫起来。见天色将晚,懒得再换,就抱着偏向虎山行的态度开始点菜。菜上来时,不出所料,典型的煮加SAUCE,一顿饭自然吃的是怨声载道,口舌肠胃都跟着鸣不平。我们坐下不久,一些似乎是本地的头面人物也来此用餐,店主专门作陪。我们努力下咽的同时一直好奇他们吃的是什么,因此待得吃完(其实是未吃完,大半倒掉了)付账出门,经过他们餐桌时忍不住瞥了一眼。发现与自己刚刚下肚的恶劣饭食没什么不同,心下顿时感觉好了很多——看来这店主并无种族歧视,荼毒起食客肠胃来倒也真是众生平等,不分生熟贵贱,再加上自己亦肯落座陪吃,实在是该立一个“Equal Opportunity”招牌的。自此之后,每次出去吃饭是宁可吃美式快餐,也对此类简化中餐避之惟恐无及了。

    对比说来, P.F. Chang还真是保留了相当中式烹饪特点的——至少它的菜多数是实实在在炒出来的。这家现在声名极盛的连锁餐馆,1993年由Paul Fleming和Philip Chiang创建于亚利桑那州,其名号也是由两位创建者的名字融合而来。如今,P.F. Chang的分店遍布美国各大城市,并在纳斯达克上市,业绩不俗。就影响而言,该算是中餐馆中的翘楚了。
    P.F. Chang的成功在于其将中式烹饪与美式餐饮文化结合起来。与传统中餐馆不同,P.F. Chang采用了地道的美式经营。侍应生多为白人,而烹饪过程也往往采用明档,保证干净卫生以让食客放心。此外,从用餐环境来说,P.F. Chang沿袭了西方一贯的朦胧风格——这与中餐传统中习惯明烛高照形成了鲜明对比。记得02年第一次在孟菲斯(Memphis)的P.F. Chang用餐时,那家餐馆的灯光尤为幽暗。菜上来后,昏黄灯光之下,我竟迟迟不敢落筷——因为对看不清夹到嘴里的是什么的用餐方式实在不习惯。
    另一方面,与多数西餐馆安静的用餐气氛不同,P.F. Chang继承了中餐里的喧哗热闹。也许这本是餐桌间距离太近的副产品,不过对于同事朋友间的聚会来说,倒是颇佳的气氛调节剂,生日晚会就更是如此了。加上相对不算很高的价位,P.F. Chang一直生意兴隆,上座率极高便是可想而知的事情了。若是逢上饭口或节假日,登记后怀揣餐馆发的传呼机等上一个小时以上实在是件很平常的事情。
    在装潢上,P.F. Chang很好地迎合了美国人心目里中餐的形象。餐厅的布置颇见心思——角落里矗立着真人大小的兵马俑,吧台上方装饰着中国古代仕女壁画。种种中国元素配合之下,还真带出了一丝古色古香的中国韵味来。而就手法而言,P.F. Chang也可说是比较纯正的中式烹饪——菜式都由公司精通中国菜的主厨建立标准烹饪流程,各处餐馆的厨师掌勺前都必须经过这位主厨两个月的技术培训。因此尽管厨师中华人很少(白人、黑人、西裔、亚裔都有),也基本上保证了菜肴口味的一致性。不过,若细究起来,尽管多数菜从刀工、配菜、火候上都带有鲜明的中式特色,P.F. Chang中还是不乏一些让原中餐主义者摇头的合璧菜式——上一次在P.F. Chang时注意到了“Asian Marinated New York Strip”,便点来想看看这道亚式牛排究竟能做出多地道的中国味。菜上来时,便见在长盘底衬的绿菜上排布着一溜片开的牛排,牛排外表带着美式烧烤GRILL出来的典型黑印,内里尚有一丝嫩红。若是国内食客见了此菜,估计多半是要冲服务员掀盘子的——“就这半生不熟又糊的,你也好意思给我上!?”只是经过几番简化中餐洗礼之后,我的舌头、神经和肠胃早已有容乃大,非比寻常。细嚼慢咽之际,听朋友问此菜如何,连连点头赞许道:“这味道,真是不比美式牛排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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